涉及到污水廢水排放問題,不管是什么場所都要確保其各項指標達標后再排放,但工作人在進行廢水監測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系列問題,分析如下:
1.監測項目缺乏針對性在廢水監測中,我國對地表水以及飲用水的監測都有 具體的監測項目與指標,這是不可改變的,但是在對河流與湖泊的水質進行監測 時,監測項目缺乏針對性。我國的河流、湖泊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有機污染造成的, 因此,要對水質中所含的有機物進行重點的監測,但是有機物的綜合監測指標并 不能作為所有斷面水質的參考依據,而是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實際的監測 工作中,各個區域的監測站在進行監測時,往往采用常規監測,各項監測指標都 沒有發生改變,這就使得廢水監測的具體操作方式過于寬泛,因此得到的結果也 顯得比較模糊,存在著誤差,不具有代表性,幅員遼闊,河流以及湖泊因為 地區的不同,水質中所存在的有害污染物的種類以及濃度是有著千差萬別的,如 果各個監測站都是進行相同的常規監測,不針對性地進行項目監測,那么很難得 到水質的準確的情況,不僅無法對水質進行有效地監測,無法及時對水污染進行 防治,而且還會浪費國家資源,甚至會因為廢水監測而破壞生態環境,影響水質監測質量與效率。因此,在對河流、湖泊水質進行監測的實際工作中,應當 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監測河流、湖泊的特點,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從不 同的污染源出發,對危害比較大的污染源進行重點監測,再對其中存在頻率比較 高的指標進行反復監測:對于那些經過多次監測都未能發現的污染物,可以適當 延長二次測量的監測時間,不需要進行多次反復監測。如此一來,就可以避免監 測工作中不必要的浪費,減少管理成本的支出,此外,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生 態環境進行保護,能夠提高廢水監測的質量與效率,保證廢水監測數據的有效性 與準確性。
2.監測數據存在偏差在廢水監測中,監測數據與情況存在偏差的主要的原因在于水質取樣時的一些因素影響了廢水監測的結果。